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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
目 的:華僑救國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持訂本辦法。 名 額:本學年度僑生獎學金,共計200名,均委由本會統籌辦理 資 格: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(不含研究所)肄業,並確係海外保送,或港澳考取,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,具備下列條件者,均可向本會申請之。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者。黃天爵先生、謝俊夫人伉儷獎學金,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,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列為乙等以上者。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。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,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。 金 額:每名新台幣伍仟元。 詳情請見:http://www.focat.org.tw/blog/?attachment_id=34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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